高考网 发表于 2017-6-28 12:00:09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1777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1.2(平行志愿为1:1.05以内),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根据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院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办法。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我院第一专业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录取结束;如我院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七、身体要求:
  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特别说明: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因教学、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八、录取与入学:
  1、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我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开学后,报到人数不够30人的专业将不开班,学生将调整至相近专业学习。
  九、收费标准:(按内江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1、学费:详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为900元/年。
  十、联系方式:
  电话: 0832-226592722614392262435
  邮编: 641100
  网址: www.njvtc.edu.cn
  十一、本章程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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