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报名于11月5日至7日进行
我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7日,确认时间为11月5日至7日,逾期不予补报。一、考生报名的具体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5号)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从今年起,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地点必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
2、各地必须遵循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3、2020届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由学校集中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取得考籍号,由中学组织集体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4、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除须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外,还要交验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
二、报名流程
1、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审核,市、县(市、区)招生办对每一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最后确认。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认真查阅我省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政策、认真阅读《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填写说明的基础上,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确认无误。
3、网上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及截止时间。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凭密码可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5、网上支付。我省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考试费金额,考生通过网报系统支付成功后,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6、信息确认及截止时间。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由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特别提醒:
1、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
2、生只有网上足额成功支付考试费后,考生的报考信息才能确认入库,否则报考信息无效;
3、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
4、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三、有关政策规定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60分为合格线。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
3、在自主招生、综合评价、高职提前等招生录取工作中,应考生和高校需要,可以提供考生学测合格的必修科目原始成绩,以保障高校顺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4、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含会考)成绩,可以按规定转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但不享受加分参加划线和投档的政策。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高考考生,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出具外省省级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至我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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