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发表于 2016-7-24 21:27:17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装配技术)、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光电技术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在南关岭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东街6号。
  ●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涉外)、证券与期货(金融服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文秘、法律事务、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影视动画、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营养师)、食品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报关与国际货运、社区康复专业在夏家河子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3.3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3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5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837.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119元;图书78.2万册,生均图书69.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其他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因专业特点只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1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2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装配技术)


三年




3


5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4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


56020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三年




6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7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8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9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10


610116


光电技术应用


三年




11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12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13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三年




14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三年




15


560501


船舶工程技术


三年




16


600301


航海技术


三年




17


600310


轮机工程技术


三年




18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三年




19


630203


证券与期货(金融服务)


三年




20


630302


会计(涉外)


三年




21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22


670208


应用韩语


三年




23


670202


商务英语


三年




24


670205


商务日语


三年




25


540703


物业管理


三年




26


5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三年




27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28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29


54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30


630501


国际贸易实务


三年




31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32


630903


物流管理


三年




33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


三年




34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35


640105


酒店管理


三年




36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营养师)


三年




37


570101


食品生物技术


三年




38


570103


药品生物技术


三年




39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三年




40


6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三年




41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三年




42


670301


文秘


三年




43


690304


社区康复


三年




44


680503


法律事务


三年




45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46


610205


软件技术


三年




47


630801


电子商务


三年




48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49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三年




50


670102K


学前教育


三年




51


660209


影视动画


三年




52


630302


会计(会计电算化)


三年




53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54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为使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助学方式。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C.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
  D.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a.校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b.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c.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
  d.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e.职业技能奖学金
  f.创新奖学金
  g.励志奖学金(600元/人/年)
  h.学习进步奖学金(500元/人/年)
  E.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F.企业设立的奖学金
  埃姆特奖学金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B.校内助学借款
  C.勤工助学
  D.特困补助金
  E.学费减免
  F.伙食补助
  G.校工会组织我校全体职工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助的生活必需品。
  (3)大连市紧缺专业全额学费补贴单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比例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时,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的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6年将按照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确定录取方式。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需获得辽宁省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艺术理科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艺术文科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邮编:116035
  电话:0411-864022850411-62614344
  86400601转8201、8303、8820、8040
  传真:0411-86402462
  网址:http://zsb.dlvtc.edu.cn
  邮箱:d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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