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发表于 2016-7-24 21:27:44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期限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93万平方米(约合8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6平方米;生师比11.9;专任教师4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1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96元;图书56.72万册,生均图书94.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校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确定各类型招生计划规模。省外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具体由教务处、学生处、各系提交分专业招生计划规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教育厅审定后组织实施。
  2.英语教育、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
  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我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1


520602


矿物加工技术


3


理工




2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理工




3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理工




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理工




5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理工




6


570102


化工生物技术


3


理工




7


590201


食品加工技术


3


理工




8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理工




9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技术)


3


理工、文史




1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通信技术)


3


理工、文史




11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UI应用技术)


3


理工、文史




12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理工、文史




13


630302


会计


3


文史、理工




14


630701


市场营销


3


文史




15


640101


旅游管理


3


文史




16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


艺文




17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文史




18


670203


应用英语(商务翻译)


3


理工、文史




19


670208


应用韩语


3


理工、文史




20


670301


文秘


3


文史




21


670102K


学前教育


3


文史




22


670103K


小学教育


3


文史




23


670404K


语文教育


3


文史




24


670105K


数学教育


3


理工




25


670106K


英语教育


3


理工、文史




26


670107K


物理教育


3


理工




27


670108K


化学教育


3


理工




28


670109K


生物教育


3


理工




29


670110K


历史教育


3


文史




30


670112K


音乐教育


3


艺术(文)




31


670113K


美术教育


3


艺术(文)




32


670102K


学前教育


2


五年制转段




33


670103K


小学教育


2


五年制转段




34


670103K


小学教育(音乐)


2


五年制转段




35


670103K


小学教育(美术)


2


五年制转段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10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元/生、250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录取原则
  1.按120%调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为105%。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艺术类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已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成绩、志愿相同文科参考语文、外语成绩,理科参考数学、外语成绩。中职升高职按专业成绩录取,若相同技能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综合分相同按艺术成绩录取。如再相同参考语文、外语成绩。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1-66816680421-6681658
  传真:0421-6681668
  网址:http://www.cysz.com.cn
  E-mail:mengqq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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