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发表于 2016-7-24 21:27:58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5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6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44万元,图书18.4万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5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三年


文、理





530401


黑色冶金技术


三年


文、理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文、理





5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文、理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三年


文、理





560112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三年


文、理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三年


文、理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文、理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文、理





560307


液压与气动技术


三年


文、理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文、理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三年


文、理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文、理





630903


物流管理


三年


文、理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5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三年


4500




530401


黑色冶金技术


三年


4500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4500




5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4500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三年


4500




560112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三年


4500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三年


450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4500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4500




560307


液压与气动技术


三年


450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4500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三年


4500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4500




630903


物流管理


三年


4500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
  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没有特殊要求的,须注明:“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合法、合理,并有详细、明确的说明。
  3.院校志愿及录取
  高职(专科)批继续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其他志愿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分数相同考生,按数学、语文成绩优先录取。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47139131024-4713928815941418188
  传真:024-47139131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邮政编码:117000
  网址:www.lnyj.net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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