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发表于 2016-7-24 21:29:46

2016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院校代码:教育部代码为12874,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069,在外省的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学校全称: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三、校址:嘉兴市桐乡大道547号
  四、邮政编码:314036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七、学院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公布为准。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生在录取中一律平等。
  4、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与专业体检受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
  5、总分相同的考生,浙江省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其他省份参考英语、语文(文史类)或数学(理工类)、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6、无专业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
  九、录取方式:
  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
  3、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4、对于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而进档的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5、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学校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一志愿填报的考生,若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三志愿考生,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统一予以退档。
  6、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十、收费标准:
  8、学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类别


执行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备注




1.艺术类专业


9000







2.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6600







   其中: 机电一体化技术
软件技术


7590







3.农林类专业


6300


其中:商品花卉、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浙江省内户籍学生免学费




4.其他专业


6000







其中:    工程造价
财务管理
国际贸易实务


6900






  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3-899781118997812389978066
  (2)传真:0573-82751000
  (3)E-mail地址:jxvtczjb@163.com
  (4)院校网址:www.jx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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