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发表于 2016-7-24 21:32:20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31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招生计划:
  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邮编:71003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邮编:710100
  五、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2。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空中乘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和音乐教育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七、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特困生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生
  4、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生
  5、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电话:029-68679927029-68679928
  1535367672513399181490
  1804903197318049031275
  传真:029-68679926
  十一、网址:www.spvec.com.cn邮箱:zsc128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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