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发表于 2016-7-24 21:34:30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川招代码5656)。
  二、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校。
  三、办学性质
  依托国有资产办学的民办高职院校。
  四、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五、录取规则
  1.公平选拔、公平竞争、阳光招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不限制男女比例,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3.一般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要求。
  4.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5.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6.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生活能自理的残障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7.录取信息按教育部和四川省的统一规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院电话或官网查询。
  8.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转录。
  六、助学体系
  包括国家扶助金、企业扶助金、学院助学金三个大类八个项目,受助(奖)面可达60%以上。
  1、国家扶助金。含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8000元/生·年)。
  2、企业扶助金。含企业奖学金(2000-8000元/生·年)、企业助学金(4000-6000元/生·年)。
  3、学院助学金。含学院扶助金(2000-8000元/生)、勤工助学金(24000元以上/生·年,学院校企合作单位提供)。
  七、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8-69805888、88321700、88326700
  传真:028-69805555
  官网:http://www.scwxzyxy.cn
  邮箱:scwxzyx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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