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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校驻黑龙江招生负责人私自篡改考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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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2: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完成招生任务,某高校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招生负责人高某及其女友公某违背考生意愿,私自篡改考生的高考填报志愿,导致考生未能顺利考入理想大学。目前,二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处理。
  8月23日,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考生小刘填报的第一志愿被恶意篡改,填报的其他院校志愿全部被删除。警方经过排查,锁定犯罪嫌疑人高某及其女友公某。8月30日,警方在青岛市将高某、公某抓获。
  原来,高某是青岛某学院在牡丹江市的招生负责人,其女友公某无业。高考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到小刘所在学校招生。当得知小刘有报考意向后,二人约请小刘到办公室详谈,高某的介绍让小刘当即决定报考该校,并在其办公室填报该校为第一志愿。公某私下记下了小刘的报考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并告诉高某。
  经多方了解,小刘发现该校并没有那么好,便将其由第一志愿改为第三志愿,同时还填报了3个其他院校。8月21日,小刘等来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打开后发现竟是高某所在学校的。分数已超过第一志愿学校的分数线,怎么会被第三志愿学校录取?一家人觉得蹊跷,随即报案。
  高某二人供认,8月4日,高某利用公某取得的登录密码等信息,在网吧登录高考填报志愿系统,发现小刘已将之前填报的第一志愿改成第三志愿。为确保完成招生任务,高某私自删除了小刘填报的其他所有院校,将其高考志愿改为仅报考高某所在的学校。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事后,警方积极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协调沟通,并向招考部门出具了法律证明文书。目前,招考部门按照小刘的高考志愿,正在为其重新办理相关入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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