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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规范学籍注册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根据程序注册学籍,所有高中一年级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0人。今年秋季学期,全省使用统一的评价管理系统进行综合素质电子档案管理。
通知要求,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录取新生,并将招生录取结果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各市教育局和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学籍注册,不得抢注学籍。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严禁空挂学籍。省教育厅将在学籍确认时,与各地录取结果数据库进行比对,重点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计划、跨地域招生情况。
所有高中一年级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0人。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学籍信息要与学校实际班级、班级实际就读人数相一致,省教育厅将建立班额监测机制,组织开展班额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问责。
我省自2017年秋季学期高一新生开始,全省使用统一的评价管理系统进行综合素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自动从学籍信息系统提取学生基础信息,伴随式记录学生成长发展情况,每学期末经公示上传后,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省教育厅将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手机客户端,向家长发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照学期填报,学校上报或系统自动上报后,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不再提供修改。综合评价系统自动从学业水平考试系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等系统提取学生综合评价所需数据,不再重复收集。
来源:大众日报记者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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