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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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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高等教育序列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主要培养爱岗敬业、社会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开展各种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国标代码13953。学院位于铜川市新区朝阳路。
  第三条学院设有建工系、机电系、医学系、人文科学系、基础部、培训部等6个系部及继续教育学院。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四条学院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当年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五条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生办公室
  主任:院长齐金瑞
  副主任: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新正
  副院长赵公社
  副院长马雅红
  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刘军社
  成员:南征党宝刚范建锋王赵云
  第六条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高职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录取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各省高职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在陕报考代码8145。
  第八条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按“分数优先,遵循自愿”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第九条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的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5500元/年。
  第十一条学院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位新生顺利入学,同时可享受国家和学院奖、助学金。
  第十二条学院新生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西段。
  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105室)
  电话:0919-358901835893633198125
  传真:0919-3589363
  邮编:727031。
  网站:http://zsw.tczyxy.net
  E-mail::tczy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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