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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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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政府今天正式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上海高考招生不再是“一考定终身”,将采用语数外3门科目统一高考加上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的“3+3”办法。外语将在每年1月增加一次考试机会并加试口语。此外,从2016年起,高校招生将取消本科第一、第二批次之分。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择上海市、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近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教育部同意备案。9月19日公布。
  根据实施方案,上海将从2014年启动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到2020年新的制度初步建立新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上海高考改革实施方案中最显著的变化是,统一高考不再区分文理科,随学随考随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成为高考依据之一。
  上海市教委主任苏明介绍说,上海将完善涵盖13门高中学习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将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组织考试和阅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高中学生可选择学习其中3门科目并参加其等级性考试。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语文、数学、外语3门依旧为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除笔试、听力,将以人机对话方式测试学生口语。高中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2017年起,上海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66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学业水平考成绩被细化为五等、11级,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均占比5%,其余各级均占10%,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今后高校招生时,可以根据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正在建立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也将从2017年从自主招生等环节开始,逐渐成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其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个人特长等。
  除此之外,2015年起,上海市属本科院校将部分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放在春季高考中进行,设立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春季考试招生范围由历届生扩大到高中应届毕业生。2016年起,上海将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在此基础上,还将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等学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专科高职院校将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录取方式,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2017年起,上海高中生参加专科院校自主招生,要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专科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2018年起,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三校生”,将依据文化素质(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学习水平考试、思想品德评价等)和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学习记录情况等)进行录取。在专科院校自主招生中,将率先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方式。
  这一实施方案十分强调,加强考试内容设计和评分管理,完善考试招生诚信和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查处制度。为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本市还将出台有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考试、社会考生参加高考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同时,正在修订高中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调整高中课程计划,开始制定考试说明并与课程标准相统一,还将制定出台师资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保障配套措施。上海市教委方面表示,将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考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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