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发表于 2016-7-17 10:14:42

6.3.4不等式的证明(4)

  2.反证法:要证明不等式,先假设,由题设及其他性质,推出矛盾,从而肯定成立。
  用反证法证明不等式的一般步骤:①否定结论;②推理论证;③得出矛盾;④肯定结论。
  3、放缩法:把待证不等式的一边适当放大或缩小,利用不等式的传递性来证明不等式。放缩法常用的技巧:舍去一些项,在积中换大(或换小)某些项,扩大(或缩小)分式的分子(或分母)等。
  4.判别式法:把待证不等式转化为一个一元二次函数的最大(小)值或值域问题,借助一元二次方程判别式来证明不等式,但要注意对二次项系数的讨论。

……
下载地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6.3.4不等式的证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