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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外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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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4 23: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学院概况
  1、国标代码:13112
  2、学院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4、主管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5、办学地点:南京市仙林大学城
  二、学院简介: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仙林大学城,属国有公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创建于1953年。学院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12000余人。目前共开设有53专业,构建了电子整机类、先进制造装备及技术类、电子元器件类、软件类、数码艺术类、通信工程类、信息服务类、新能源技术类八大专业群;学院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214个,校外实训基地250个;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兴通讯等30余家知名企业建有电信学院、中认新能源技术学院、熊猫光电学院、西门子班等校企合作育人项目。学院建有市级大学科技园,引进企业21家,将企业资源引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院与IBM、Oracle、西门子、微软、夏普、A.O.史密斯等世界著名企业、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录取原则:
  1、严格遵循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计分方法对考生文化成绩按总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数学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4、定向培养士官类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同分考生按数学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5、艺术类考生专业分采用所在省份的省统考成绩,我院不进行单独校考。
  6、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四、有关政策:
  1、收费标准:我院收费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2、奖、助学金: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建立有完善的国家级、省级、院级、企业及个人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实行奖、助、补、缓等措施切实解决特困生的困难;同时学院建有勤工助学制度,优先为特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设立定向培养士官高分奖学金,投档分数排名前2名的考生,报到时一次性奖励2000元。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邮政编码:210023
  咨询电话:400-888-1154,025-85842018     传    真:025-85842018
  学院网址:http://www.njcit.cn/           招生网址:http://zs.njcit.cn/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章程解释权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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