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模式和内容 |
改革试点方案 |
现行高考招生 |
统一高考招生 |
考试科目 |
6门中3门为统一的必考科目,3门为选考科目;不分文理。 |
6门(主体考生)均为统一的必考科目;分文理。 |
考试机会和成绩有效期 |
除语文、数学以外,其他科目2次机会,成绩均2年有效。 |
除英语听力和技术外,其它科目只有1次机会,成绩当年有效。 |
招生要求 |
高校确定至多3门选考科目范围,考生1门符合即可报考。 |
高校无考试科目范围要求。 |
志愿与录取 |
“专业+学校”平行志愿;不分批次;按专业平行投档。 |
高校平行志愿;分批次;
按高校平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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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提前招生 |
选拔基本依据 |
全省统一普高学生以全省统一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职业技能全省统考成绩为基本依据。 |
高校组织的文化课(不少于3科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
录取方式 |
“一档多投”,即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时,由考生选择确认1所。 |
只能报考1所高校。 |
单独考试招生 |
考试科目 |
语文、数学+职业技能,外语不作统一要求。 |
语文、数学、外语+专业基础。 |
考试机会与成绩 |
职业技能有2次(含操作);职业技能成绩占50% |
专业基础只有1次(仅笔试);专业基础成绩占43% |
志愿与录取 |
“专业+学校”平行志愿;
按专业平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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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平行志愿;按高校平行投档。 |
招生高校 |
扩大到部分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
主要为高职院校专业。 |
三位一体招生 |
评价方法 |
试点方案继续深化完善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方法与机制,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对学科性向和专业潜质的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