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付费
2019年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参加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考的考生;第二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报考专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三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第四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报名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须在第一次完成网上付费。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术类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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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网上付费
时间:11月13日—16日(每天9:00—18:00)
对象:勾选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支付相应考试费用;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还须支付秋季统一高考费用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试项目)
2。第二次网上付费
时间:3月中旬(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后)
对象:已填报专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含应届高中生、应届三校生、往届生、西藏新疆内职班学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其中退役士兵现场报名,现场付费)
3。第三次网上付费
时间:4月下旬
对象:已填报三校生高考志愿的应届三校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4。第四次网上付费
时间:5月上旬
对象: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未付费考生(除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等前期已录取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5。申请退费
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可在付费当日通过网上申请退费。付费次日及以后申请退费的考生,还须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前期已被录取考生,如已缴纳秋季统一高考费用,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报名体育类专业统考付费后未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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