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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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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有关要求,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实施“筑梦计划”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收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考生。申请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25日。
  2.报名程序:登录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上传报名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中学校长签字)及其他学习成绩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三、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材料审核,5月底确定参加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考试安排
  1.考核时间:2016年6月12日。
  2.考核地点: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
  3.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五、选拔原则
  1.本计划占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2.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兼顾各省份生源情况,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3.认定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
  六、优惠政策
  2016年“筑梦计划”认定考生在我校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以内(具体降分值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认定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须服从专业调剂,方享有我校“筑梦计划”优惠政策。我校将参考其所在省份普通一批专业录取情况安排专业。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筑梦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筑梦计划”相关工作。
  3.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它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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