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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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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办学层次:专科。学校代码:12408。
  一、招生范围
  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二、具体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空中乘务有关专业考生形象有特殊要求,具体见学院网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2016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收费标准
  1、普通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年/生。
  2、个别专业涉及企业的培养及其它费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五、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数、外单科成绩,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3、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6、入学后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邮编:050061
  电话:0311—87115522、87115533、87115207、87115208
  招生QQ:1240877778、1240811888
  网址: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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