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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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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一委(沈哈高速公路铁岭北出口南行500米)。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4.2万平方米(约合367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8平方米;生师比18.8:1;专任教师33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82.5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515元;图书45.85万册,生均图书65.3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1

560103

数控技术

3





02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03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0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05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06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07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08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09

510107

园艺技术

3





10

510202

园林技术

3





11

570104

农业生物技术

3





12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

3





13

510113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





14

510118

农业经济管理

3





15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

3





16

510301

畜牧兽医

3





17

510302

动物医学

3





18

510306

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3





19

630801

电子商务

3





20

670202

商务英语

3





21

630302

会计

3





22

640101

旅游管理

3





23

630903

物流管理

3





24

630701

市场营销

3





25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26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27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28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





29

670405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运营与管理)

3





30

670405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俱乐部商务管理)

3





31

670405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宿费600元/生/年。
  2.学生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及日常表现学院设奖学金: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2、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俱乐部商务管理)、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运营与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他专业均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院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7286088872860999传真:024-72860777
  邮编:112099
  网址:http://www.lnvc.cn
  电子信箱:lnvc_zsb@163.com
  辽宁职业学院
  二O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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