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22|回复: 0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复制链接]

11万

主题

11万

帖子

3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38765
发表于 2016-7-24 21: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宝山区永乐路737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考试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投档;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总分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投档,仍未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按计划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同分考生按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列;再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列,理科按数学、语文成绩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8768318、58317699、50582284(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0582314
  十四、网址
  http://www.sma.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红十字会特殊困难补助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5-21 15:47 , Processed in 0.055952 second(s), 7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