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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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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学校全称: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中校区);合肥市东流东路1号(东校区);合肥市望江西路557号(西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原则上不作退档处理,入学时可以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专业调剂。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颁发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邮编:230059;电话:0551-63415915;网址:http://www.ahsa.edu.cn;E-mail:zhaosheng@ahsa.edu.cn。
  九、其他须知:
  1.报考语言类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培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应达到75分以上。
  2.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为1.68米以上、女生为1.58米以上,以避免给专业学习和今后就业带来困难。
  3.因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学费相对于其他专业较高,考生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谨慎填报。录取在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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