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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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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信息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机械工程学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兴业街6号
物流商务学院: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5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代码:13528
八、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弓永华 书记
九、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自主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十、录取规则
   高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报考我院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分数顺序,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8)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一、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省物价部门的准的收费标准。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符合要求的学生,经学院审查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15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 蒋老师       武老师   
传 真:0351-7015210                     咨询电话:0351-2306636
网   址:www.sxzy.edu.cn         E-mail:sxzy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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