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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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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保证本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5044
  三、院校性质: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院概况: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国家普通高校(教育部编制高等院校代码为5044)。是国家远程教育基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教育报、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五家渠电视台等众多媒体对我院办学业绩曾多次报道。
  学院在“理念引导,定位先行,文化决胜,创新发展”的思路下,确立了以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并举、办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岗位需要为标准;以培养高技能、高素质、高质量的管理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启动实施了“教师培养六大工程”构建“双师型”雄厚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34人,专任教师15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2人,占28%,高级职称33人,占22%,实训指导教师40人。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以下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奖:5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四等奖:1000元/年;5、科技学院爱校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6、民语言学生预科一年,预科期间根据有关规定享受4000元补助。7、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实施减免部分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并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和校外带薪实训、实习勤工助学机会。
  六、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4500元/学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为:800元/学年。
  七、招生与就业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专科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收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院毕业生。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学院推荐就业。
  八、录取规则
  (一)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为兼收,招收与该专业相关艺术类专业特长的考生,不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五)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六)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八)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九)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
  (十)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十一)本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九、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
  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进入学校招生委员会、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后花园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联系电话:0994-68038880994-68085550994-6808385
  QQ:31637122872908454886
  网址:www.xjkjzyjsxy.com
  邮编:831300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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