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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6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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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校名: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标代码:14045,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713)
  CityCollege,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英文)
  二、校址:
  城南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城西校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启明星大道北段
  三、办学性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六、录取批次:本科、专科
  七、学制: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制,其它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制,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制。
  八、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九、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3、我院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区或批次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加分政策。
  4、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与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5、非艺体类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生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理科生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前述成绩均相同时,外语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十、收费标准:
  1、我院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实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本科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本科理工类专业14000元/生?年,本科文史类专业13000元/生?年,专科专业10500元/生?年。
  2、学生住宿费、书本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甲肝疫苗费、各种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四川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交纳。
  3、学生公寓卧具用品由学生自愿购买。
  4、所有符合学院退费范围的学生依据西城院字[2006]19号文件《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生退学退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十一、学生奖励与资助:
  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学院奖学金(最高2000元)以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各类奖助学金覆盖全校55%的学生。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可在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8000元。
  十二、毕业文凭: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毕业颁发国家统一验证的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招生男女及身体状况说明:
  学院招生专业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即可。
  十四、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院将在招生网(http://cc.swust.edu.cn/zs/)上公布录取结果。
  十五、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邮政编码:621000
  免费热线:400-702-0012
  电话:0816-6285106、6285111、6285222、6285278
  传真:0816-6285123
  网址:http://cc.swust.edu.cn/
  学院微信公账号:ccsw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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