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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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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条学院全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国际标码50879;省招生代码5880)
  第二条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八区
  第三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专科层次,具有招收普通专科资格的独立设置成人高等院校
  第四条录取规则:
  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学院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㈢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相应的专业。
  ㈣投档比例为1∶1.05,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㈤录取时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学院各专业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教学。
  ㈥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
  ㈦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2016年招生工作进行解释。
  第五条身体要求:对考生的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具体见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各专业招生收费标准。
  第七条奖、助学措施:
  ㈠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并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第八条毕业与就业
  ㈠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够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数,即可获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㈡学院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和创业,并将毕业生推荐到联盟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相关企业。
  第九条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办
  电话:0816-24829590816-2482273
  传真:0816-2482959
  网址:http://www.caepit.net
  邮箱:caepit@163.com
  第十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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