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30|回复: 0

湖南2016年高考优惠加分人数大幅下降仅77名

[复制链接]

11万

主题

11万

帖子

3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38765
发表于 2016-7-25 21: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7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湖南省2016年享受优惠加分考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考生信息两份名单,前一份名单达77人,后一份达5.5万余人。
  2015年,湖南省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共有362人,今年享受这一政策的人数大幅下降,仅剩77人。其中,归侨和华侨子女共有23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共有25人,全国科技创新大赛及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考生共有8人。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6年享受少数民族优惠考生信息公示显示,全省14个市州共有5.5万余名考生在公示范围内,湘西自治州共有16621名考生参与公示,人数最多;其次是怀化市,共11696人;娄底市最少,仅197人。
  根据湖南省的高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 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 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湖南省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烈士子女可加20分。
  湖南省教育厅规定,高考优惠加分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市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 京ICP备09058993号 )

GMT+8, 2024-5-4 14:24 , Processed in 0.086900 second(s), 13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